今年辽宁省41所高校自主评职称
文章发布:葫芦岛市财经中等专业学校 (huzhoushigongchengjianzucongdengzhuanyexuexiao)
辽宁日报讯(记者高建华)记者9月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就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辽宁大学等24所高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太原工业学院等17所高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其余高校3年内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通知要求,自主评审的高校要按照规定程序,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依据《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实施办法,报省人社厅及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通知明确,对于收审的材料和评委会表决结果,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及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对连续两次抽查均发现不合格人员超过2%或评审工作组织混乱、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高校高评委,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评委会。
通知明确,条件确不具备、尚不能开展自主评审的高校,委托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辽宁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联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