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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宣传问答

文章发布:葫芦岛市财经中等专业学校 (huzhoushigongchengjianzucongdengzhuanyexuexiao)

晋招委(2018)2号
  
   一、有哪些高职院校在我省实行单独招生?

  答:根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晋教职〔2016〕19号)和《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精神,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省属高职院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以及人才培养需要情况,向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单独招生申请,经批准后列入2018年单独招生高职院校目录,即实行单独招生办法的院校。今年被列入我省单独招生目录的高职院校共有45所。

  二、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已履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符合招生院校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具体见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章程》),方可报考相关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

  三、2018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3月26日8:00-28日18:00。

  四、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有哪些?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申请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辽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五、考生忘记密码怎么办?需注意什么?

  答:请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你报名所在县(市、区)的招生办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查询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的主要途径,属于个人保密信息,只能个人保管,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露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招生院校规定持《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相片、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志愿的招生院校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

  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采取什么样的考试方式?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制订包括科目、内容、方式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考核)方案。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也可以使用生源学校毕业考试成绩。

  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

  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的?

  答:1.录取体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按照《单独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规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花名表和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对其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新生入学。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履行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否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后,考生纸介质档案如何建立?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纸介质档案由招生院校负责组建。考生的体格检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完成。《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作为考生单独招生档案内容。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直接交录取学校。

  十一、高招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3月16日前

  招生院校制定《单独招生章程》

  3月26日至28日

  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3月29日至30日

  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报考信息

  3月31日至4月1日

  招生院校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和组织考试(测试)

  4月16日前

  招生院校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

  4月20日前

  招生院校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5月中旬

  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以各院校公布为准,考生要及时关注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并登陆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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